生产能耗持续下降。全市万元GDP能耗比上年下降6.9%,万元GDP电耗下降0.5%,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7%。
节能城市建设稳步推进。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模式,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新增绿色建筑317.3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60.4万平方米。13个项目被评为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
环境保护力度继续加强。2016年,我市空气中SO2、NO2、PM10、PM2.5同比分别改善9.8%、2.6%、10.9%、8.6%,四项环保指标综合指数继续位居全省内陆城市第一位,六项指标综合指数位居全省内陆城市第二位,蓝天白云天数为237天,比上年增加20天。我市主要河湖大汶河(王台大桥断面)、东平湖COD(化学需氧量)均值分别为17.75mg/L、17.73mg/L;氨氮均值分别为0.18mg/L、0.11mg/L,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满足南水北调水质要求。环保警示处罚力度继续加大。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384起,处罚金额3940.7万元,分别增加148.0%和379.0%,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6起,处罚金额519.2万元,实施限产停产2起,查封扣押2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3起,涉刑案件23起,分别增加32.5%和130.0%。
生态市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划定生态红线区21处,其中水源涵养红线区11处、生物多样性红线区10处,总面积812km2,占全市面积的10.47%。泰山区、新泰市已获得省级生态区市命名,肥城市通过省级验收待命名,全市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65个(其中国家级22个)、生态村2081个。
生产安全保障得力。全市七个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森林火灾、工矿商贸、其他)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5起,死亡89人。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27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1.86人,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