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农业生产为主,兼营畜牧业,辅以狩猎和捕鱼业。已发现许多大小不等的村落遗址。村落遗址所选择的地点,有在靠近河岸的台地上,也有在平原地带的高地上。农业以种植粟为主。在三里河遗址的一个窖穴中,曾发现1立方米的碳化粟。还发掘出大量牛、羊、猪、狗等家畜骨骼。
(2)房屋多数属于地面建筑,但也有少数半地穴式房屋。在呈子遗址中曾发掘出一座大汶口文化近方形的房屋,房基东西长4.65米,南北长4.55米,房门朝南。筑法是先在地坪上挖0.5米的基槽,槽内填土夯实。墙基内有密集的柱洞,室内有四个柱洞。在大墩子的大汶口文化墓葬中,还出土有陶房模型。一件立面呈长方形,短檐,攒尖顶,前面开门,三面设窗,门口及周围墙上刻有狗的形象。一件立面呈三角形,前面开门,左右及后墙也开窗。另一件横断面呈圆形,上有一周短檐,攒尖顶,无窗。这些陶房模型,为我们提供了相当形象的大汶口文化房屋形状。
(3)大汶口文化的灰坑有圆形竖穴和椭圆形竖穴,原先的用途可能是储藏东西的窖穴。也有口大于底的不规则形灰坑。
(4)大汶口文化的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兼有一些骨器、角器和蚌器。石器有铲、锛、斧、凿、刀、匕首、矛等,有的石铲和石斧钻有圆孔。还有一些带柄石铲和有石锛。骨器有镰、鱼镖、镞、匕首和矛。角器有锄、鱼镖、镞、匕首。蚌器有镰和镞。另有少量的陶网坠和陶纺轮。
(5)大汶口文化的制陶技术较前已有很大提高。陶质有红陶、灰陶、黑陶和白陶四类。陶器装饰以镂刻和编织纹最具特色。常见的纹饰则有锥刺纹、附加堆纹、弦纹、划纹和篮纹。彩陶不多。彩陶上以黑彩和红彩绘平行线纹、弦纹、叶纹、花瓣纹、八角星纹等几何图案。陶器盛行三足器和圈足器。器形有罐形鼎、钵形鼎、壶形鼎、背壶、长颈壶、深腹罐、高柄豆等。高柄杯和白陶器是大汶口文化中最具特征的陶器。在早、中、晚3期中,陶器的陶色、纹饰、器形都略有变化。陶色早期以红陶为主,兼有一些灰陶与黑灰陶。中期红陶减少,灰陶增多,兼有一些黑陶和白陶。晚期黑陶大为增多,并有少量红陶、灰陶和白陶。陶器的制法,早期以手制为主,到了晚期轮制逐渐增多。陶器纹饰,早期有锥刺纹、划纹和少量彩陶。彩陶上多为黑彩线条纹和叶脉纹。主要器形有釜形鼎、钵形鼎、小口带柄壶形鼎、敛口平底钵,也有在上腹部饰彩的陶钵、高柄豆、高柄觚、双耳壶等。中期又出现了附加堆纹、篮纹、压印纹和镂刻纹,以及施黑赭色和红色的彩陶。彩陶纹样有直线、斜线,弧线组成的花瓣纹和八角星纹等。中期的陶器器类较早期明显增多,主要有小口深腹罐形鼎、钵形鼎、盂形鼎、小口深腹罐、平底盉、三实足鬹、敛口钵、高柄喇叭形座豆,小口长颈带鼻壶、圈足尊、高柄杯、盆、簋、勺与漏器等。晚期陶器纹饰有弦纹、附加堆纹、篮纹、镂刻纹等,彩陶则以涡汶为主。器类有罐形鼎、瘦腹背壶(其中有白陶)、宽肩壶、高柄豆、袋足鬶(有白陶)、三实足盉、高柄豆、带把杯、长颈壶等。
(6)大汶口文化的雕塑工艺品不仅数量多,而且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多数是墓内的随葬品。雕塑品有象牙雕筒、象牙琮、象牙梳、雕刻骨珠、骨雕筒、骨梳、牙雕饰、嵌绿松石的骨筒、雕花骨匕、穿孔玉铲、玉珠,以及陶塑动物等。这些雕塑品,制作都相当精细,造型优美,是大汶口文化中颇具特色的艺术作品。
(7)大汶口文化的墓葬多埋于集中的墓地。每一墓地的墓葬排列有序,死者头向一致。墓室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有的仅有棺,但也有棺椁皆备的。葬式一般为单身仰身直肢葬,也有二人合葬或多人合葬的。多人合葬,少则三人,多则达二十三人。二人合葬墓有同性合葬,也有异性合葬。且有一次葬或二次葬的合葬墓。此外,还发现了一些无头葬、无尸葬和“迁出葬”(即将墓内部分骨骼迁移它处,而在原葬墓内仍保留死者的部分骨骼)。葬式有屈肢葬、俯身葬和重叠葬等。墓内多数无任何随葬品。凡有随葬品的墓,随葬品的多少十分悬殊。少者1、2件,多者百件以上。如大汶口M10是1老年女性墓葬。墓坑东西长4.2米,南北宽3.2米,墓底有二层台和涂漆棺椁。随葬品有装饰于头和颈部的3串77件石质饰品,玉臂环、玉指环各1件,腹部置玉铲1件,还有象牙雕筒2件、骨雕筒1件、象牙梳1件。陶器达90多件(其中白陶、磨光黑陶、彩陶共38件),还有猪头、兽骨、鳄鱼鳞板等。随葬品的悬殊,反映了社会上的贫富悬殊日趋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