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灏(962-1004),字太素,郓州须城(今东平县州城)人。北宋著名政治家。
梁灏的曾祖涓,曾任成武主簿。祖父惟忠,为天平军节度判官。父文度,去世早,灏由叔父抚养成人。灏自幼好学,曾带疑难问题去请教名家王禹亻禹,王拒之不答。灏发愤读书,几个月后再去请教,王刮目相看。灏初次考进士未中,留居京师,向皇帝上书论治国之道。他主张选才不要单凭诗赋,要注重治国治民的真才实学,他在书中慷慨激昂地写道:“我论述古今朝代兴衰、君臣得失、文士百姓的忧愁欢乐,贤愚人的录用弃舍,是为了选用真正有治理国家才能的人。”
雍熙二年(985) ,再考进士,太宗在大殿召见,询其门第,赐甲科(状元),选任大名府观察推官。雍熙四年,与梁湛同时任右拾遗直史馆,赐红色官服,兼管鼓门登闻院。后在大名府辅佐赵昌言,赵入朝掌管枢密,适逢马周事发,灏被贬为虢州 (今河南灵宝县) 司户参军。不久,起用为鱼台县令兼大理评事,又调回朝中任殿中丞,接着又为值史馆。真宗初,令群臣为国家大事出谋献策,此时,梁灏正在赴陕西的路上,作《听政箴》献给皇帝。回京后,任度支判官。咸平元年,与杨励、李若拙、朱台符共同负责科举考试。同时,与钱若水一起重修《太祖实录表》和《起居注》。北辽兴兵犯境,真宗亲自到大名府召集群臣讨论边防要务,灏主张“明赏罚,斩懦将,重用武勇谋略之士”,很受好评。咸平三年,与李宗谔、赵安仁同时任知制诰,起草诏令,赐金章紫绶。此年冬,代韩国华任大理职务,四年,任关右安抚副使。
梁灏有吏才,每进朝奏对,词辩明敏,真宗非常赞赏。凡大臣奏章,都交灏及薛映先阅,参议可否。咸平四年冬,河北发生饥荒,灏与映分别为东西路巡检使,回京后,拜右谏议大夫兼户部使,后为翰林学士,兼理审官院三班。景德元年(1004)任开封知府。同年六月暴病卒,年四十二岁,有文集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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