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常住人口563.7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0.65%。其中城镇人口332.94万人,增长4.22%。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3194元,比上年增长8.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049元,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99元,增长7.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900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28元,增长8.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297元,增长8.3%。
社会救助扎实有力。全市城市月低保、农村年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99元、3562元,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城乡低保标准比例达到1.68:1以内。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6263元和5050元。全市福彩销量突破6亿元;通过“慈善月”活动,全市累计募集善款1.35亿元。冬春期间,全市共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059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43920户、94756人;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0万余人次。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处、农村幸福院180处,新增养老床位4845张。深入实施“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工程”,对15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或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通过扶贫基地安置带动498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年内,按照每人1.2万元-1.32万元的标准,为680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抢救性康复救助。
社会保障更加完善。全市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54.9亿元,比上年增长0.3%。参加职工养老保险132.8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75.0亿元;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95.2万人,收缴居民养老保险费18.1亿元;参加医疗保险528.5万人,收缴医疗保险费54.3亿元;参加失业保险61.5万人,收缴失业保险费2.9亿元;参加工伤保险89.1万人,收缴工伤保险费3.4亿元;参加生育保险78.6万人,收缴生育保险费1.2亿元,5个险种9个类别的社会保险费收缴率均达95%以上。
发放各项社会保险金145.1亿元,增长15.6%。其中为24.7万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79.9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为85.3万名居民发放养老金11.2亿元;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26.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13.4亿元,涉及职工106.2万人;支付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0.3亿元;为1.7万名失业职工支付失业保险金1.1亿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6亿元;支付生育保险待遇2.3亿元。
注: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或快报数。
2、本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