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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批前公示

    信息来源: 2017-04-26

  该公示内容为《泰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现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6月7日。如有建议或意见,请拨打电话8283626或书面提出发至邮箱tasghjszk@163.com;待规划按程序审批后,将在本网站予以公布,欢迎公众进行监督。

  一、项目名称
  泰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4)《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
  (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 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5号)
  (6)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泰政办发〔2016〕10号)
  (7)《海绵城市设计规程》(J 13469-2016)
  (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泰山风景名胜区及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除外)及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总面积323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四、规划目标及总体思路
  规划目标:到2020 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要求;到2030 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径流控制率75%要求。
  总体思路:
  1、已按规划形成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雨水径流污染控制、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
  2、尚未按规划形成的棚户区、城中村:近期以问题为导向,解决积水内涝、河道截污等具体问题;远期以目标为导向,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3、城市新区、新开发区域: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达到海绵城市规划要求的各类强制性指标。
  五、海绵城市生态格局构建
  1、规划构建泰安市“一带、六廊、两心”的海绵空间结构。
  一带:指汶河、泮河生活景观带。
  六廊:指沿七里河、奈河、梳洗河、双龙河、冯庄河和凤凰河形成的绿色生态廊道。
  两心:指两个生态本底类型集中的区域——蓝心和绿心。蓝心:以汶河与天泽湖交汇口为水域中心,建设功能完善的水生态圈。绿心:以天平湖周边绿地为区域绿地核心,打造城市“绿肺”。
  2、海绵城市功能分区。
  规划将泰安市海绵城市分为五大功能区:海绵建设核心区、海绵建设引导区、海绵建设控制区、海绵生态缓冲区和海绵生态涵养区。
  六、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
  规划将规划区划分为53个管控单元,并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分解到每个控制单元。
  七、近期重点建设区域
  规划确定了汶河新区和东部老城区作为近期重点建设区域。
  八、主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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