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激励机制和支持模式,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
提高企业创新决策地位。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积极吸纳行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制定全市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提高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自主权,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与市重大科技专项对接,自主选择技术路线和要素配置方式,集成力量加快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实施“1351”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推动更多企业借助全省、全国乃至全球的科技、智力资源提高创新能力。支持企业加强与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等高校合作,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联合创新,推动创新资源加速向骨干企业集聚、向优势产业集中、向重点领域集成。到2020年,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60家。
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扶持。综合应用项目、平台、金融、人才等政策,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着力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和标准,出台支持措施,使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施范围,进一步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重大设备首台(套)等对自主创新产品的倾斜政策,助推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