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基础

    信息来源: 2016-05-20

  “十二五”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总目标,牢牢抓住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十二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长10.05%,2015年达到3158.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6490元,年均增长9.6%。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05.3亿元,年均增长11.9%,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6.4%和14.1%。

  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由2010年的9.5:53.6:36.9调整为2015年的8.5:46.3:45.2。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巩固,粮食总产量达到289.2万吨,实现“十三连增”。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泰山玻纤等三家企业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名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6.9%。服务业快速发展,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年均提高1.66个百分点,成为吸引投资和吸纳新增就业的主体。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4%,比2010年提高0.75个百分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涌现出一大批创新成果,康平纳集团主持完成的“筒子纱数字化自动染色成套技术与装备”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城乡区域发展呈现新格局。泰城加快由“依山而建”向“依山傍水”发展转变,城市空间大幅拓展,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环境明显改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新泰、肥城、宁阳、东平次中心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邱家店、满庄、楼德、石横、磁窑、银山等重点镇实现了扩容提质。新农村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15年,城镇化率达到57.04%。积极推动主体功能区建设,主动融入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加快对接西部经济隆起带、沂蒙革命老区和中原经济区,区域融合互动格局开始形成。

  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得到新提高。铁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公路建设快速推进,全市基本形成城乡贯通、四通八达的公路网;内河航运取得积极进展,综合交通运输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城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用水普及率和建成区燃气普及率均达到100%,泰城配电网自动化实现全覆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新增供水能力2.92亿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40万亩,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财税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投融资改革不断深化,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创新,基本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13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并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妥推进。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五年累计完成进出口总额117.46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累计完成72.76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7.6%和13.6%。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分别达到14.9亿美元和5.3亿美元。泰安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民生改善取得新进展。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疾病救助制度,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7%和13.2%,收入比为2.35,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分别累计34.56万人和45.06万人。民生支出力度不断加大,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9.9%。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0.28万套,高铁片区保障房项目获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

  社会建设取得新成绩。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适龄人口中正常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持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落实。基层医药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顺利完成,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我市荣获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称号。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泰山幸福e家园”网络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荣获首批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快速发展,荣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社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在全省率先建成“天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荣获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启动生态泰安建设,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示范建设扎实开展,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林木绿化率达到39.5%,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被确定为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新建成省级以上生态乡镇65个,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被确定为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新泰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市。

  表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2010基数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属性

2015

年均增/[累计]

2015

年均增/[累计] 

经济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051.7

3400

11%

3158.4

10.05%

预期性

 (2)服务业增加值比重(%

36.9

45

[8.1]

45.2

[8.3]

预期性

 (3)城镇化率(%

50.35

56

[5.65]

57.04

[6.69]

预期性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

116.9

235

15%

205.3

11.9%

预期性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1185

2700

18%

2618.2

16.4%

预期性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687.4

1570

18%

1331.6

14.1%

预期性

 (7)进出口总额(亿美元)

15.9

五年累计120

15%

五年累计117.46

7.6%

预期性

科技教育

 (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7

-

97.1

-

约束性

 (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7

-

97.4

-

预期性

 (10)研究与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49

2.2

[0.71]

2.24

[0.75]

预期性

 (11)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35

1.68

[1.33]

1.91

[1.56]

预期性

资源环境

 (12)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34.7

34.7

[0.1]

34.6

[-0.1]

约束性

 (1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

[17]

-

[17]

约束性

 (14)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0.6

0.66

[0.06]

0.66

[0.06]

预期性

 (15)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

5.92 

-

-

7.42

[1.5]

约束性

 (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消费降低(%

-

-

[17]

-

[17]

约束性

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18]

-

[18]

约束性

1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

-

[11.6]

-

完成省分解任务

约束性

         二氧化硫

-

-

[17.5]

-

完成省分解任务

约束性

         氨氮

-

-

[12]

-

完成省分解任务

约束性

         氮氧化物

-

-

[17.4]

  -

完成省分解任务

约束性

19)森林增长

         林木绿化率(%

36.9

39.5

[2.6]

39.5

[2.6]

约束性

林木蓄积量(万立方米)

1201.7

1474.4

[272.7]

1499

[297.3]

约束性

人民生活

 (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19953

33600

11%

33172

10.7%

预期性

 (2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7592

12800

11%

14139

13.2%

预期性

 (22)城镇登记失业率(%

2.8

≤3.5

-

2.37

-

预期性

 (2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7.6

5

[25]

6.74

[34.56]

预期性

 (2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万人)

97.2

102.2

[5]

128.92

[31.72]

约束性

25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万人)

75.37

91.47

[16.1]

104.4

[29.03]

约束性

 (26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套)

0.64

3.51

[9.84]

4.04

[10.28]

约束性

 (27)总人口(万人)

549.4

558

-

560.08

3.7

约束性

    注:(1)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可比价格计算,绝对数的预期目标按2010年价格计算。(2)2014年开始公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3)[]内为5年累计数。(4)非化石能源不包括未纳入统计的非商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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