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现将《泰安市第五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35处)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7〕9号)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工作,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另行公布。
附件:泰安市第五批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Copyright 1999-2017 Taian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5015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9000028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29号
“中国泰安”政府门户网站 泰安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