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路线起自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向南沿老路加宽改建,跨越牟汶河,经良庄街里,下穿瓦日铁路,至南宋村北后偏离老路向南选线新建,跨越柴汶河,于楼德西跨越G342、磁莱铁路后转向东南,经西柴城村北、前柴城村南,接老路后加宽改建至新泰泗水界到达终点。
推荐方案路线长42.265公里(新建8.4公里,改建33.865公里);路基土石方904.2千立方米;路面1072.574千平方米;排水79.328千立方米,防护321.306千平方米;大桥1958米/4座(新建3座,拆除重建1座),中桥462米/9座(新建1座,拆除重建8座),小桥269米/13座(新建5座,拆除重建8座);涵洞60道(新建45道,拆除重建15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座,分离式立交2座;平面交叉30处,通道1处;设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泰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经洽询,我们确定由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环评承担单位。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本工程在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就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了大量的工作,因此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本次环评的主要技术依据。
3、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选线选址合理性分析、运行期声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的经济技术论证为评价重点,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等做出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实现三个效益的统一。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特此公示。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泰安市公路局
地 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联 系 人 :王国章
电 话 :0538-8222976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 济南市历山路50号
联 系 人 : 张国君
电 话 : 0531-85870053
E-mail :zgj1866@126.com
五、公示期: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