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要求,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受委托对“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法人:泰安市公路局
建设项目概要:路线起自S103济枣线与泰新高速分离立交处,途径省庄镇、邱家店镇、徂徕镇、房村镇、良庄镇和楼德镇,终点于S103济枣线新泰泗水界。推荐方案起点(K0+000)至楼德西互通立交泰安方向分合流鼻端(K32+950)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33米;楼德西互通立交泰安方向分合流鼻端(K32+950)至终点(K42+265)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25.5米。路线长42.265公里(新建8.4公里,老路加宽改建33.865公里);路基土石方904.2千立方米;路面1072.58千平方米;排水79.328千立方米,防护321.306千平方米;大桥1958米/4座(其中新建3座,拆除重建1座),中桥462米/9座(其中新建1座,拆除重建8座),小桥269米/13座(其中新建5座,拆除重建8座);涵洞60道(其中新建45道,拆除重建15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座,分离式立交2座;平面交叉30处,通道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永久占地223.7709公顷。拟建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189717.7万元,建设工期24个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拟建项目影响较大的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有: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建设影响到村民房屋动迁、拆迁和安置补偿可能带来的风险;项目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风险;群众对生活坏境变化的不适风险;项目建设过程对周边交通产生影响的风险。
四、预防或者减轻社会稳定的对策措施要点
1、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报批,建设方案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项目的所有相关支持性文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落实省、市的相关拆迁补偿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保护耕地;采取农业安置及养老保险安置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做到安置补偿费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尽可能采取集中安置、就近安置和先安置后拆迁的方案,使村民的生产生活受到较小的干扰。
3、在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执行和完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减少扰民。
4、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5、运营期间对主要敏感点同时采取限制车速、设禁鸣笛标志等交通管制措施,减少群众对生活坏境变化的不适风险。
6、制定详细、可行的交通分流和施工交通组织方案,以确保建设期间的交通安全、畅通,保障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公司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也可直接到我公司反映意见。发表意见或诉求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工作的单位: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7号
联系人:侯俊梅
邮编:250031
电话:0531-88329036
电子邮箱:ljzxb2011@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S103济枣线泰新高速立交桥至新泰泗水界段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和诉求)
七、公示时间
2017年9月11日-17日